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甘肃张掖:“匠心”赋能“非遗”传承******
甘肃张掖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
“匠心”赋能“非遗”传承
近日,走进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职教中心,操场上彩条飘扬、人头攒动,顶碗舞、打夯歌、面塑、树皮木塑画等“非遗”技能项目令人目不暇接,吸引众多师生驻足观看。
这是该校今年举办的县级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上的一幕。“把‘非遗’技能纳入市级技能大赛,让匠心遇上传统文化,这是一种双赢之举,既承载了中职学生对技艺之美、匠心之美的再认识,也让学生们感悟到了中华文脉,增强了文化自信。”民乐县职教中心副校长颜鹏说。
2010年以来,张掖市将地方丰富多彩的“非遗”项目引进课堂、融入师生生活,并纳入中职学生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传,推进“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有效增进广大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与情感,促进了“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和发展。
山丹培黎学校教师高云琴是市级“非遗”传承人。近年来,她通过多样的活态传承方式,大胆创新烙画工艺,积极尝试纸烙画创作,使其焕发新生。
2015年,高云琴主持成立了“民间工艺传承与创新工作室”。由她申报的纸烙画开发及人才培训项目被列为张掖市重点人才发展项目,仅工作室就培养近1000名学生,不仅学习掌握了剪纸和烙画技术,多人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项。
目前,张掖市的7所中职学校均把“非遗”文化作为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将当地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融入专业课教学和多姿多彩的社团活动,通过常态化的技能大赛等活动,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助推乡村振兴。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的繁衍发展和历史变迁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风习俗和传统文化,积淀了涵盖语言、文学、历史、民俗、歌舞等诸多领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此,该县职教中心开设了以裕固族服饰配件、皮雕、刺绣等为主的“非遗”技艺传承课程,邀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定期到校授课,并采取“工作室+项目+产品”的模式,充分发挥民俗文化模块化教学优势,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并肩同行,促进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此外,县上还设有裕固族刺绣、婚俗、服饰、民歌和织褐子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通过定期举办各类民俗文化节会、培养工艺传人、开发特色创意产品和“非遗”进校园常态化等方式,唤醒了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生命力。(本报记者 尹晓军 特约通讯员 王增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